深 圳 市 智 理 技 工 学 校
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及申诉处理办法
第一章 总则
一、宗 旨: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,预防渎职与行为失当,保障师生合 法权益,维护教育教学秩序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《中小学教 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》及《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, 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。
二、适用范围:适用于全体在职教师及行政管理人员,涵盖教育教学、 学生管理、行政决策等所有工作环节。
第二章 渎职与行为失当界定
一、教育教学渎职:
1.未按教学计划备课、授课,导致教学质量严重下滑;
2.体罚、变相体罚或侮辱学生人格,侵害学生身心健康;
3.泄露考试题目、篡改学生成绩或评价不公。
二、行政失当行为:
1.违规收受家长财物、参与有偿补课;
2.滥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审、岗位聘用等公平程序;
3.隐瞒安全事故、拖延处理师生投诉。
三、其他违规行为:
1.传播违法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言论;
2.擅离职守导致学生处于危险境地(如未履行安全监护职责)。
第三章 内部申诉程序
一、 申诉主体:教师、学生、家长或其他利益相关方均可提出申诉。
二、 申诉范围:
1.对教师渎职或失当行为的指控;
2.对学校处分决定或管理措施的不服。
三、 申诉流程:
步骤一:提交申诉
申诉人需提交书面材料,包括事件经过、证据(如监控录像、证人证 言)及诉求。
步骤二:受理与调查
1.学校工会(由校领导、教师代表)在 5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;
2.成立独立调查组,调取监控、访谈当事人,形成调查报告。
步骤三:处理决定
1.轻微违规:约谈、书面警告、取消评优资格;
2.严重失当:降级、停职、解聘或移交司法处理;
3.处理结果需在 15 日内书面通知申诉人及被申诉人。
步骤四: 申诉复核
对处理结果不服者,可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复核,复核期限不超
过 30 日。
第四章 投诉处理政策
一、投诉渠道:
1.线上:学校官网匿名投诉窗 口、微信公众号;
2.线下:校长信箱、学校办公室现场登记、反馈。
二、处理原则:
1.保密性:保护投诉人隐私,禁止打击报复;
2.时效性:普通投诉5 个工作日内响应,紧急事件 24 小时内介入。
三、分级处理机制:
1.一级投诉(轻微):由部门主管调解,存档备查;
2.二级投诉(涉及权益侵害):提交学校工会调查,必要时召开听证 会;
3.三级投诉(涉嫌违法):移交司法机关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。
第五章 监督与保障
一、监督机制:
1.校务公开:每学期公示投诉处理结果及整改措施;
2.第三方评估:邀请法律顾问审查程序合法性。
二、教师权益保障:
1. 申诉期间不停止原岗位工作(涉嫌刑事犯罪除外);
2.对诬告、恶意投诉者追究法律责任。
第六章 附则
一、生效与修订:本政策自2024 年 9 月 2 日起实施,修订需经校务 会审议通过。
二、解释权:本办法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深圳市智理技工学校
2024 年 8 月 23 日
深圳市智理技工学校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及申诉处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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