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 圳 市 智 理 技 工 学 校
深圳市智理技工学校安全管理制度
第一章 消防安全管理
第一条 重大火灾隐患管理
严禁在室内违规住人、停放电动车或进行充电行为。
所有建筑须确保安全出口数量≥2个,并保持通道无任何堵塞物。
第二条 消防档案规范
建立校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专员档案,实行终身责任制。
制定年度防火巡查计划、消防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方案,定期更新备案。
第三条 疏散通道与标识管理
各楼层须张贴标准化消防疏散平面图,明确标注疏散路径、消防设施点位及重点防控区域。
疏散通道须保持1.5米以上净宽,地面设置荧光导向标识;考场区域须加装应急照明系统,疏散指示灯间距≤15米。
第四条 消防设施配置标准
每100㎡配置2组4KG干粉灭火器,消火栓系统每月巡检并留存记录卡。
建筑面积≥75㎡的密闭空间须安装独立式智能感烟探测器,接入校园消防物联网平台。
第五条 电气防火专项要求
建立电气线路季度检测制度,重点整治线路老化、私拉乱接问题。
配电系统须加装四防智能断路器(防短路/过载/触电/电弧),使用3C认证电器产品。
部署智慧用电监测终端,实时传输数据至校园安全监控中心。
第二章 危险源管控
第六条 明火与燃气管理
实验室、食堂等特殊场所须申办动火许可证,严禁违规存放液化气罐等易燃易爆品。
第七条 消防空间保障
建筑防火间距≥6米,消防车道转弯半径≥12米,严禁搭建临时构筑物。
第三章 考试安全管理
第八条 设备安全标准
考试用计算机、特种作业设备实行"双检制"(考前48小时检测+开考前复检)。
试卷保管室执行双人双锁制度,考生物料分类存放于防爆柜。
第九条 考场安全规范
每考场配置应急逃生引导员,疏散演练纳入监考人员岗前培训。
考试期间安全出口保持常开状态,监控系统全程录像备查。
第四章 综合安全管理
第十条 安全教育机制
实行"1133"安全教育工程:每学期1次消防演练、1次安全讲座、3次主题班会、3次隐患排查。
第十一条 隐患治理体系
建立三级安全隐患台账(班级/系部/校级),实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。
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,72小时内出具整改方案。
第五章 附则
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安全保卫处负责解释与修订。
全体师生均有监督举报权,发现安全隐患可直报校园安全热线:0755-271313。
深圳市智理技工学校安全管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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